法律声明

发布主体:苏州市忆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筹)

发布日期:2026年10月1日 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日

特别说明:本公司目前处于工商注册设立阶段。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后,本声明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依法设立的“苏州市忆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承继。公司注册完成后,我们将在应用内更新主体信息并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
忆伴由苏州市忆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忆伴”)运营,本平台依法设立安全拦截机制、杜绝违规使用、把控未成年用户健康上网,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策。

忆伴为我司自主研发的对话平台,忆伴对平台内所有算法享有知识产权,对气泡小猫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以下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,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。请在使用本软件前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下条款。

一、服务性质与标识

  1. 忆伴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、思维模式与沟通风格,向用户提供持续性情感陪伴与支持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。
  2. 本应用已在交互界面显著位置标注“AI生成”标识,对话内容在文本起始或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,符合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的要求。
  3. AI 生成内容不代表本团队立场、观点或建议,可能存在错误、遗漏或不当表述,用户需自行甄别与核实。

二、生成式内容与内容合规

  1. 本应用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我们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,已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生成法律禁止的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暴力淫秽色情及虚假有害信息。
  2.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生成或传播上述违法内容。若发现违法内容,我们将依法采取停止生成、消除等处置措施,并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
三、禁止过度诱导依赖与情感操纵

依据《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八条:

  1. 本服务不得过度迎合用户、诱导情感依赖或沉迷。
  2. 不得通过情感操纵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不合理决策。
  3. 不得损害用户真实人际关系。
  4. 我们已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容审核机制,发现上述情形将及时干预。

四、未成年人保护

  1. 向未成年人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时,我们依法要求未成年人用户在其监护人陪同下使用。
  2. 我们已采取技术措施,防止生成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、产生极端情绪或诱导不良嗜好的内容。
  3. 依据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我们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与登录要求,不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服务。

五、个人信息保护与用户权利

  1. 我们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处理您的个人信息,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。
  2. 您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仅用于提供服务之目的,我们不会非法留存或向他人提供。
  3. 您有权依法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或删除您的个人信息,可通过应用内功能或联系我们行使上述权利。

六、知识产权与使用限制

  1. 本软件及其相关知识产权(包括界面设计、图标、源代码、算法逻辑、内置提示词模板及逻辑框架等)受《著作权法》等法律保护。忆伴对平台内所有算法享有知识产权,对气泡小猫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  2. 禁止任何主体以任何方式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、反编译、反汇编,或试图提取、复制、篡改本软件的源代码及提示词框架。
  3. 任何主体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逆向、破解本软件或发起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,违者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
  4. 我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。如您认为本服务涉及侵权,可通过投诉渠道联系我们,我们将依法及时处理。

七、第三方模型服务与备案公示

  1. 本服务通过 API 接口调用第三方已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(对话、向量等)。以下为合作单位: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、上海稀宇科技有限公司、南京秋千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。
  2. 我们已在应用显著位置公示所使用第三方模型的名称及备案号/上线编号,符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备案信息公示要求。
  3. 因第三方模型服务商维护、升级或政策调整导致服务中断、响应延迟或暂时下线的,我方将在合理范围内及时告知并尽力恢复,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。
  4. 我方保留根据成本、性能或合规要求更换底层第三方模型提供商的权利。

八、投诉举报机制

  1. 我们已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,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。
  2. 用户如发现违法内容、诱导依赖或情感操纵等违规情形,可通过应用内反馈功能或专用邮箱联系我们。
  3. 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
九、责任限制

  1. 本服务按“现状”和“现有”基础提供,我方不对服务的及时性、安全性、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。
  2.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方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而导致的任何直接、间接、附带、惩罚性损害赔偿(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、数据丢失、业务中断)承担责任。
  3. 因用户违反本声明或相关法律法规,导致第三方索赔或监管处罚的,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,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
十、协议的修改与生效

  1. 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随时修订本声明,并通过应用内公告或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用户。若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,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条款。
  2. 本声明的解释、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提交本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发布日期:2026年10月1日 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日
发布主体:苏州市忆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筹)